KiWi New Energy 平臺營運規章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奇異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KiWi New Energy平臺(下稱「KiWi平臺」)營運規章(下稱「本規章」)提供註冊KiWi平臺或KiWi New Energy應用程式(下稱「KiWi App」)之用戶(以下統稱「用戶」或「」)再生能源售電業務服務(下稱「本服務」)。
  2. 本規章依據電業法第五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訂定之。
  3. 本規章所稱售電業務,係指本公司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服務。
  4. 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您詳閱本規章以下規定,並隨時注意本公司就本規章公告之相關修改或變更,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規章之內容,建議您經常確認本條款之最新公告內容。
  5.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或於本規章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規章之一切約定或該等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並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作成意思表示;反之,若您對本服務內容有所疑慮,或您無法遵守或不同意本規章之內容,或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區排除本規章內容之一部或全部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6. 若您為未滿20歲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之人,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於本規章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年滿20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更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規章及其後修改或變更之所有內容。
  7. 您瞭解並同意:您於申辦本服務時,本規章即行生效,您除須遵守本規章所有規定外,並應遵守本公司之其他相關規定。

二、電費試算及推薦方案

  1. KiWi平臺提供再生能源(下稱「綠電」)電費試算及用電方案推薦,請您提供完整確實資訊,以利KiWi平臺提供更精準之試算結果及方案推薦。
  2. 您瞭解並同意:KiWi平臺提供之電費試算及用電方案推薦僅具建議性質,並非用電費率或電費之保證,請隨時查閱KiWi平臺公告之最新費率及優惠方案(如有),至於您應繳納之電費則依您的實際用電情形計收。

三、申請服務

  1. 您可以透過KiWi平臺申請下列服務:
    1. (1) 申請購售電:您向本公司申辦本服務或終止本服務後重新申辦本服務。
    2. (2) 終止購售電:用戶無繼續購買綠電需求,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終止本服務,並繳清綠電電費,由本公司停止供應綠電。
    3. (3) 變更購售電契約:本公司或用戶欲變更既存本服務相關資訊
  2. 用戶申請本服務,須於KiWi平臺或KiWi APP依本公設置之流程填具資料並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現場、郵寄、電話、傳真、網際網路等),提出購電申請(下稱「購電申請」);經本公司審查通過後,本公司將通知申請人依本規章有關規定辦理應辦手續並繳付各項費用。
  3. KiWi平臺公告之最新費率及優惠方案(如有)、介紹說明、訂單相關資訊以及本規章,均構成本規章之一部分,您應確實遵守相關權利義務規範。
  4. 因用戶服務所提供之所有相關功能以及其他一切因用戶身分得使用之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用戶權益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四、服務開通、變更與終止

  1. 您向本公司申請本服務,經本公司審查通過後,本公司將協助您完成相關程序(包含但不限於代理您申請安裝智慧電表、代刻您本人印章並代理您簽署轉供契約),所有相關程序辦理完成後,本公司始透過台電轉供再生能源予您(下稱「輸電開通」)。
  2. 本公司無法保證輸電開通相關程序辦理完成及其完成期限,惟本公司於相關程序辦理完成前,除法定規費、代刻印章費用及郵遞返還代刻印章之費用(合稱「必要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向您收取其他費用。
  3. 您瞭解輸電開通與否須適用台電公司及其他法令相關規定,並非本公司所能單方面決定,您並同意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無法輸電開通時,您不會向本公司請求相關補償、賠償或要求本公司退還必要費用。
  4. 如您擬變更本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購電申請所載之購售電度數、日期、地址等相關資訊),您應於6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審查並(如有需要)代理您向台電公司申請變更程序並經台電公司同意後,該變更始生效力;於變更生效前,除非本公司有其他意思表示,否則原定本服務內容仍繼續有效。
  5. 如您擬停止使用本服務,您應於結算日(定義如下)前6個月以上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如因您逾期通知致本公司未及向台電公司申請修訂轉供契約,您仍應依本公司寄發之繳費通知繳納當期綠電電費。
  6. 如您申請停止使用本服務後擬重新使用本服務,您應再次透過KiWi平臺規定之流程重新申請。

五、安裝智慧電表

  1. 您瞭解並同意,您必須依台電公司要求安裝智慧電表並採用KiWi平臺試算推薦之時間電價,始得使用本服務,且依台電公司規定,採用時間電價1年內不得變更電費計價方式。
  2. 若您申請的綠電用電場所有從事營業行為之事實,無論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亦無論經營組織形式為何,該用電場所應按KiWi營業用電計價。
  3. 若您並非綠電用電場所所有人,您必須充分告知該所有人採用時間電價之規定,並取得該所有人之事前明示同意安裝智慧電表並採用時間電價,若您未取得該所有人之授權,您必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並須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4. 您同意授權本公司代理您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申請安裝智慧電表,台電公司將於申請完成後通知您並安排到府安裝智慧電表。
  5. 您應依台電公司規定提供適當場所及預置接線箱,供台電公司裝設電度表;您不得任意毀損、拆遷、移動或更換電度表及其封印,如有異動必要,需經申請並由台電公司認可及施工。
  6. 若您的用電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您應事先將屋內線設計資料提供予本公司,由本公司代為送交台電公司審查後興工:
    1. (1) 轉供契約約定容量在100瓩以上;
    2. (2) 設置配電場所;
    3. (3) 市(商)場或大樓等設備容量在100瓩以上,申請以低壓供電或分戶裝表供電;
    4. (4) 6層以上新建築物之新設用電。
  7. 您同意本公司利用您的電表用電及相關資訊,以利提供並優化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製作您的綠電電費帳單、試算您的綠電電費,以及推薦更適合的用電方案給您)。

六、委託代理刻章及簽約

  1. 您同意授權本公司代理您與台電公司簽署電能轉供契約(下稱「轉供契約」);您並同意授權本公司代刻您本人印章一枚(下稱「代刻印章」),於簽署轉供契約之目的範圍內保管、使用代刻印章,並於轉供契約簽署完成後於適當時期銷毀或返還予您。
  2. 第四條及第五條之委託代理(包含代為申請安裝智慧電表、代為簽署轉供契約、代刻印章),均係為提供您本服務所必須;您瞭解並同意:您將不會於本服務期間撤銷委託、終止委託、變更委託範圍或增加委託限制,並且不會就代刻印章及代為簽約之委託事宜,對台電公司、經濟部能源局等有關單位提出異議。如您違反本條項,本公司不因此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因您違反本條項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您並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3. 您同意授權本公司依一般合理市價先為您墊付代刻印章之費用及後續銷毀或郵遞返還代刻印章之費用,並列於您的當期綠電電費應繳費用。

七、再生能源電費之繳費

  1. 您的綠電電費每1個月(下稱「一期」)結算,於每一期之末日結算(下稱「結算日」),結算方式為:當期購電費率x當期使用度數。結算金額最低計至1元,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2. 前項購電費率已包含再生能源憑證之對價,惟申請、審查、核發再生能源憑證之相關規費應由您負擔,本公司將於結算日將當期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所生之相關規費一併列入帳單。
  3. 綠電繳費方式如下:
    1. (1) 信用卡繳費:本公司將於結算日之次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簡訊或App推播寄發上一期綠電電費帳單給您,並由本公司通知信用卡金融機構於繳費期限內扣款。
    2. (2) 自行繳費:本公司將於結算日之次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簡訊或App推播寄發綠電繳費通知單給您,您應於次月15日前至本公司營業單位或本公司指定之代收機構 (包括金融機構、行動支付及便利商店條碼支付等) 繳納電費及其他費用(如有),用戶應自行負擔代收手續費。
  4. 變更綠電繳費方式:如您於未於結算日前7日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繳費方式,本公司將於下一期綠電電費結算時始適用變更後之繳費方式。
  5. 申請複查綠電電費:用戶收受本公司繳費通知或繳費收據後,如有疑義,得向本公司申請複查。
  6. 綠電電費之補收及退還:經本公司複查確認綠電電費計收有誤時,分別依情形處例如下:
    1. (1) 如用戶尚未繳費,本公司將更正後重新寄發繳費通知(下稱「新繳費通知」),您應於收受新繳費通知起7日內完成繳納;
    2. (2) 如用戶已繳費但有短少者,本公司將更正繳費通知並寄發新繳費通知,您應於收受新繳費通知起7日內完成繳納;
    3. (3) 如用戶已繳費且有溢繳者,其差額得於下一期綠電電費扣抵,或至本公司營業單位辦理退款。
  7. 繳費錯誤:如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而發生繳費錯誤時,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將協助您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因可歸責於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之金流服務商的事由而發生繳費錯誤時,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之金流服務商將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子郵件、簡訊或App推播等方式通知您。
  8. 信用卡授權證明:如您登錄信用卡作為繳費方式,本公司有權要求您出示登錄繳費之信用卡授權證明,並可在授權獲得確認之前拒絕輸電開通或暫停供應綠電,您同意您無權就此期間無法使用綠電對本公司主張相關補償、賠償或要求本公司退還相關費用(如交易手續費等)。
  9. 非信用卡持有人之責任: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無法查驗登錄於KiWi平臺之信用卡帳戶是否為您本人帳戶,若您非使用本人信用卡帳戶繳費,您應事前取得該信用卡帳戶本人之明示授權,若您未取得授權,您應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且若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時,您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10. 遲繳與停止供電:如本公司未於結算日之次月15日前(下稱「繳費日」)收受您當期應繳綠電電費,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簡訊或App推播方式,限期催繳當期應繳綠電電費,若您仍未於限期催繳(下稱「催繳期限」)期限內繳納,本公司將於下一期停止供應綠電。
  11. 遲繳費用:若您逾繳費日仍未繳納當期應繳綠電電費,除當期應繳綠電電費外,您除應給付本公司遲繳費用(下稱「遲繳費用」)如下,並應賠償本公司因催繳所生之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第三方催收費用等,本公司將一併計入您的綠電電費帳單)。
    1. (1) 逾繳費日2日以內者,免付遲繳費用。
    2. (2) 逾催繳期限3日以上14日以內者,應付遲繳費用為遲繳綠電電費之1%(無條件進位至整數),遲繳費用未滿新台幣(以下亦同)5元者,以5元計。
    3. (3) 逾催繳期限14日以上者,應付遲繳費用為遲繳綠電電費之2%(無條件進位至整數)遲繳費用未滿5元者,以5元計。

八、綠電供應及備用電源

  1. 本公司將依轉供契約約定之裝置容量,將本公司合作之再生能源發電廠(下稱「合作電廠」)所產電能,透過台電公司電力網轉供電能予用戶,惟本公司供應之綠電容量依合作電廠之發電量為準,本公司不保證綠電供應量。
  2. 本公司供應綠電之時間以合作電廠之發電時段為主。基於再生能源供電之不穩定性,本公司無法擔保一定滿足用戶之綠電用電需求。
  3. 本公司基於電業法、供電設備特性及運轉維護之限制,無法保證永不停電,用戶對用電不能中斷之用電場所或設備,應視個別需要自備適當之發電機或不停電電源裝置等,作為備用電源。

九、用電規範

  1. 您的電表申裝、抄表作業、及電度表失準、計算或計量錯誤之處理,以及停、限電扣減電費處理原則,準用台電公司官網公告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消費性用電服務契約範本(如附件1)」。
  2. 您瞭解並同意,台電公司供電設備與您的用電設備之接續處為責任分界點。自責任分界點以下位於您那一側設備(除台電公司之電度表及其附屬設備如整套型計器外),其產權歸屬於您,並由您負責施設維護;責任分界點以上電源側設備,由台電公司負責施工維護。
  3. 為維護用電安全,您瞭解並同意,您的用電設備除應自行委託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電器承裝業,按經濟部發布之「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代為裝置外,並應按下列注意事項使用:
    1. (1) 不轉供電流至原供電範圍外;
    2. (2) 用電設備未經台電公司檢驗合格前,不得擅自接電;
    3. (3) 用電最高需量不得超過轉供契約約定容量;
    4. (4) 電設備如經台電公司檢驗有不良情形並通知須改修者,在改修妥並經檢驗合格前,不良部分應暫停使用;
    5. (5) 用電器具、器材設備應採用經政府認可之合格產品,並應按其標示或說明書使用及維護。

十、可歸責於用戶之停止供電事由

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停止供應綠電,且用戶不得依此向本公司請求補償、賠償或要求本公司退還相關費用:

  1. 用戶逾期未繳綠電電費或其他費用,經本公司限期催繳仍不繳付。
  2. 用戶未取得登錄繳費信用卡持有人之授權使用該信用卡繳費。
  3. 用戶未取得綠電用電場所所有人之同意安裝智慧電表並採用時間電價。
  4. 用戶有竊電行為。
  5. 用電裝置經檢驗不合規定,於本公司指定期間內未改善。
  6. 用戶違反台電公司營業規章規定,致台電公司停止供電予用戶。
  7. 用戶使用特殊器具,造成台電公司供電系統產生電壓閃爍或諧波,經台電公司或本公司通知仍未於指定期間內置備必要之調整設備。
  8. 用戶無正當理由拒絕台電公司進入用戶之用電場所進行必要作業。
  9. 用戶未經申請並獲本公司及台電公司同意而擅自拆遷、移動或更換供電線路、接戶線責任分界點、電度表或封印。
  10. 用戶之最高用電需量超過台電公司之限電容量或轉供契約約定容量。

十一、本公司得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之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對用戶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用戶不得依此向本公司請求補償、賠償或要求本公司退還相關費用:

  1. 依法令規定。
  2. 發生颱風、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事故。
  3. 用電建築物已不存在。
  4. 設備故障或運轉發生事故。
  5. 合作電廠電源供應不足。
  6. 檢修設備、工程施工或其他供電安全上之需要。
  7. 因台電公司或合作電廠設備問題、人為疏失、法令要求或不可抗力事故所致停電、斷電、供電不穩定或限制用電之情形。

十二、用電規範及隱私權政策

  1. 為充分保障您的權益,您使用KiWi平臺前應詳閱KiWi平臺公告之「KiWi New Energy平臺用電規範」;當您進入、瀏覽KiWi平臺時,即視為您同意「KiWi New Energy平臺使用者服務條款」內關於您權利義務之規定。
  2. 本公司及合作夥伴尊重您的隱私並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於使用本服務前,請您詳細閱讀「KiWi平臺隱私權政策」;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依據「KiWi平臺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利用與傳送您的個人資料。
  3. 您利用KiWi平臺及/或本服務蒐集、利用、傳輸或保存第三方之個人資料前,應取得該第三方之書面同意,如您未經該第三方書面同意而於KiWi平臺及/或本服務蒐集、利用、傳輸或保存其個人資料,您將負擔該第三方對您或對本公司主張之相關賠償及律師、訴訟費用。

十三、免責聲明

您明確瞭解並同意以下規定:

  1. 本服務可能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或資料備份,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損害或資料丟失,除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 您的不當使用或其他致使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對此所致之損害概不負責。
  3. 鑑於網路傳輸之特性,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合作夥伴無法保證所有透過KiWi平臺所進行交易之準確性、及時性,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亦不擔保均可及時提供本服務不受干擾或安全可靠免於出錯。
  4. 您自KiWi平臺或經由KiWi平臺所取得之資訊或建議,無論其係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呈現,均不構成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之保證。
  5. 您因違反本規章所生之任何損害及損失,均由您自負其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或損失補償之責。

十四、通知

  1. 本規章之變更及其他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須為通知之事項,本公司、本公司之合作夥伴及/或KiWi平臺得以電子郵件、一般信件、簡訊、多媒體簡訊、文字訊息、張貼於KiWi平臺或以其他合理之方式通知您,惟您若違反本規章而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本服務內容時,您將可能不會收到前述通知。
  2. 當您經由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授權的方式使用相關服務時,即視同您已同意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任何傳送予您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十五、客服中心與爭議處理

  1. 本公司之基本資訊:
    1. (1) 公司名稱:奇異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2) 統一編號:82877035
  2. 客服聯繫方式:
    1. (1) 客服電話:02-8995-3689
    2. (2) 客服信箱:cs@kiwinewenergy.com
  3. 您同意如遇本規章所生或相關聯之爭議,您應先聯繫本公司之客服人員協助處理,如與本公司協議不成,始得向主管機關或法院提出申訴、調解或訴訟。

十六、本規章之效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規章構成您與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之合作夥伴間之有效契約,本規章如有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2. 本規章之解釋與適用、與本規章有關之爭議,或因本規章而生之法律程序,均應以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為準據法,並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如您所在地有其他決定準據法之規定,,該規定於本規章不生效力。
  3. 本規章如有未盡之處,雙方應依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共商解決之道。
  4. 本規章中之標題均僅供參考之用,不影響本規章各該約款之解釋。
© 2023-2024 奇異果新能源 KiWi New Energy All Rights Reserved.